南律平民中心的這些人那些事

◎林泓帆 律師

  「…1973年9月,比較法學會第三屆理事會通過成立法律服務中心,先後於臺北、臺中及臺南設點服務,一方面推展平民法律服務工作,同時也培育志願學生,使其在學習法律的階段,有機會接觸法律實務,可說是全國第一個免費的平民法律服務(LegalAid)機構,當時在國內可謂一項創舉。辯護律師團中之鄭慶隆及郭吉仁均曾擔任該中心之主任;而姚嘉文、林義雄(以上為美麗島事件受刑人)、蘇貞昌、張德銘、張政雄、陳繼盛及高瑞錚經曾擔任該中心之志願律師…」以上記載引自筆者2009年完成之碩士論文,係筆者與本會平民中心的第一次接觸,筆者當時尚在半線擔任受雇律師,殊難想像十多年後的今天會有機會為文替平民中心慶生。

  南律平民中心這五十年來陸續在臺南地院、臺南高分院及臺南地檢署等院檢機關安排駐點律師,提供民眾即時之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肺炎疫情期間甚且開辦線上電話諮詢,近年來更是與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南分會於院檢的法律諮詢時段配合,使民眾在上班日任何時段進入臺南地區各院檢均能即時獲得初步的律師專業建議。

  難能可貴的是,輪班平民中心諮詢的律師道長只能領取微不足道的車馬費(不要妄想會同基本工資調整),而且車馬費亦是來自台南律師公會會員常年會費的挹注,講白了就是台南律師公會會員自掏腰包嘉惠於臺南地區民眾。

  而平民中心的法律諮詢與其他公部門或民意代表服務處的法律諮詢相較之下,最大特點在於諮詢律師係借用院檢辦公處所設立諮詢據點,諮詢民眾較不會質疑諮詢律師之專業性或是律師是否藉之意圖營利(當然,律師同道亦不能藉平民中心諮詢時段招攬生意或遞送名片乃當然之理);此外,也有甚多民眾是藉著等待開庭的空檔急著抱佛腳來惡補待會上法庭的策略、抑或剛下完庭急切欲討論剛才庭內的交鋒內容;當然,碰上長年連留法庭的常客亦是司空見慣及法界趣談。

  再者,生活在資訊流通發達的網路年代,諮詢民眾除了千奇百怪的問題、甚多亦是先作足功課有備而來,中心輪班駐點律師除了須與時俱進、時時進修外,從民眾處獲得的反饋亦是促使律師界進步與學習的動力,若沒有諮詢民眾提供甚多的疑難雜症素材,平民中心這五十年的歷史定將相形失色。

  另外,平民中心的院檢志工長年協助安排民眾排序諮詢、指引大家前往院檢各處室辦理相關業務,甚且擔任諮詢民眾與律師間的潤滑劑暨溝通橋樑,對平民中心能在今天歡慶五十週年亦係功不可沒。

  文末,再次由衷感謝五十年來平民中心輪值律師、志工及諮詢民眾的協助及參與,讓身為後輩的我們能站在前人厚實的基礎上,迎向南律平民中心下一個璀璨的五十年!

  完整文獻請參閱蔡秀卿等,2000,《臺灣法學會三十週年紀念特刊》,臺北:臺灣法學會,頁3、21-22;林泓帆,2009,〈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團之研究〉,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頁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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